提升机构编制实名制数据质量有关问题思考

【来源:高台县委编办 | 发布日期:2023-12-29 】 【选择字号:

胡伟  王维翠

  实行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是新形势下加强和完善机构编制管理工作的有效手段和途径,是从源头上严格控制机构编制和人员增长的重要举措。近年来,高台县立足发挥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在机构编制管理中的基础性作用,聚焦提升机构编制基础数据质量,不断健全机构编制实名制数据管理机制,有力提升机构编制精细化、科学化、规范化管理水平。但在具体实践过程中,也还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迫切需要积极探索创新实名制数据管理方式,使其更好地服务机构编制管理决策,实现统计数据效益最大化。

  一、主要做法

  (一)注重质量提升,基础数据维护精细化。紧扣全面提升机构编制基础数据质量主线,采取“动态更新+集中核查”方式,更新完善机构编制基础数据,不断提升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精细化水平。坚持“变动即调整”原则,根据机构编制调整、职务任免、人员调动等文件,及时对机构、编制、人员等信息项进行动态更新,并依托系统数据校验功能,对指标内容实行“全面筛查”,做到即查即改。结合机构编制月报、季报、年报等重要节点性工作,对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系统中的“机构编制人员管理”模块基础数据“全面体检”,确保机构信息准确、编制调整及时、领导职数规范、人员信息完整。

  (二)注重效能管理,业务办理流程规范化。充分发挥机构编制前置把关作用,依托电子编制管理证系统,严格按照省委编办《机构编制实名制业务办理流程》,规范办理用编申请、入编登记、出编审核、信息变更等机构编制实名制业务,确保机构编制基础数据规范性。严格执行用编申请制度,机关事业单位办理公开招录(招聘)、选调、军转干部、退役士兵安置、调配、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转任、调任领导干部等手续时,需提前通过电子编制管理证系统在单位空编数内申请核准编制,待机构编制部门审核通过后方可进入进人程序。同时,用编单位办理入编、出编、信息变更等业务时,需上传人事管理权限部门下发的相关文件或出具的调动审批表、工资关系转移介绍信等材料,并由机构编制部门审核通过后再进行相关业务的办理,确保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工作规范、高效。

  (三)注重分析应用,服务保障职能高效化。依托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系统,拓展基础数据统计分析功能,强化分析结果运用,激发机构编制基础数据管理活力,更好地服务保障全县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注重阶段性分析,综合月报、季报、年报机构编制数据变化情况,分析全县和部分重点行业领域机构编制和人员变化情况、发展趋势及存在的问题,并结合部门职能职责变化、未来编制使用趋势和社会事业发展需要,为机构编制资源科学调整配置提出建设性意见建议。在严控总量的基础上,坚持“瘦身”与“健身”相结合,运用机构编制实名制系统“查询”功能,统计年度自然减员和新入编人数,全面掌握全县部门单位空编情况,为下一年度公开招录(招聘)、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引进、项目人员入编等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不断提高了编制使用效益。

  (四)注重部门协作,协调联动机制完善化。加强与组织、人社、财政部门相关数据的比对,对人员姓名、政治面貌、工作时间、岗位类别、工资来源等关键指标进行核对,对发现的差异数据,及时与部门单位对接核实,查找相关依据并修改完善,确保了重点数据的精准性。强化机构编制管理与组织人事管理、财政管理等的综合约束机制,组织部门调任(提拔)干部、人社部门办理调动手续、财政部门核拨经费等均不得超出机构编制部门核定的编制数和领导职数范围。将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与审计、巡视巡察和专项督查相结合,健全协作配合机制,形成监督检查合力,坚决杜绝违规违纪问题发生,切实维护了机构编制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电子编制管理证系统还不够稳定。高台县2021年正式全面推行电子编制管理证系统,依托电子编制管理证系统办理编制核准、人员入编、人员出编、信息变更等业务,而推广使用电子编制管理证系统的初衷是为了进一步提高机构编制管理规范化、科学化水平,虽然在一定程度上进一步规范了机构编制业务办理流程,但在实际运行的过程中,因电子编制管理证系统不够稳定,导致运行过程中业务无法上报、数据无法同步、人员照片丢失、人员信息重复出现等问题时有发生,致使机构编制实名制业务办理效能低下,基层具体工作人员任务繁重。

  (二)超配超编问题制约数据质量提升。为了加强党对机构编制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规范机构编制管理,甘肃省委根据《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党中央有关规定,配套制定了《中共甘肃省委机构编制管理规定(试行)》(以下简称《规定》),《规定》明确了编制管理、领导职数管理的具体要求,自《规定》发布后,我县严格按照编制种类、结构和总额等规定配备编制,并按审批程序报批副科级及以上领导职数。但在实际配备过程中,因部门管理权限、编制供需矛盾等因素,导致部分单位超配超编问题依然存在。一是因机构改革、换届、职务任免等情况造成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二是由于我县编制资源紧缺,对教育、卫生健康等部分领域引进人才时采取“先引进、后入编”的方式,每年因引进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导致部分单位超编。三是随着综合能源、工业信息、招商引资、城乡建设、乡村振兴、公共服务、民生保障等部门职能不断增强,对各类专业人才的要求也不断提高,我县通过干部调配使用满足用人需求,造成部分单位超编。以上超编超配问题致使机构编制实名制系统数据无法及时更新完善,严重影响了机构编制基础数据的准确性。

  (三)部门单位联动配合机制还需健全。提升机构编制实名制数据质量的一个重要途径是对基础数据实现实时动态管理,为机构编制管理工作提供数据支撑,但在实际操作中,受管理权限、审批权限等因素制约,还存在基础数据不实的现象。一是人员信息准确性难核实。机构编制部门对人员基础信息的管理,仅通过各单位上报的信息变更业务、统计年报数据、新进人员信息表等途径获得,虽然要求各单位严格审核把关,但机构编制部门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无法深入核实。二是部分单位重视程度不够。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工作相较于机关事业单位中的其他工作而言,单位领导层更关注具体业务工作,忽视了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的重要性,在推动机构编制核查、人员信息更新、机构信息维护、统计年报等工作落实方面还有差距。三是人员变动手续办理不及时。部分单位人员调整、入编、出编后,不能及时到机构编制部门办理相关手续,或者人员变动文件不能及时送达,使得机构编制部门无法实时掌握人员动态,实名制数据的时效性得不到保障。

  三、提升机构编制实名制数据质量的思考

  (一)广征意见,坚持问题导向,着力优化完善系统功能。随着电子编制管理证系统的广泛推行,电子编制管理证系统在有效约束超配超编等问题的同时,系统运行过程中的问题也随之凸显,为更好地服务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工作,应坚持问题导向,持续优化系统服务功能,切实提升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数据质量。针对电子编制管理证系统运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应立足优化服务职能定位,大兴调查研究之风,广泛征求市县区意见建议,逐项梳理归集,不断优化电子编制管理证系统编制核准、人员出编、人员入编、信息变更等功能,并针对实名制业务办理各流程存在的共性、堵点问题,及时完善系统管理制度,提升服务功能,优化办理流程,深入推进机构编制实名制基础数据管理更加规范、高效。

  (二)聚焦关键,注重源头治理,不断提升法治建设水平。紧盯超配超编问题严重制约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基础数据效能提升的关键性因素,从根本性问题入手,仔细甄别问题根源,抓好宣传教育、数据管理、监督联动等有效手段,强化机构编制管理刚性约束,扎实推进机构编制法定化,助力机构编制实名制基础数据质量提升。一是抓政策宣传,促法治意识提升。要持续深入学习宣传贯彻《条例》《规定》等机构编制政策法规,全面提升机构编制法治意识,切实增强各部门贯彻执行机构编制法规制度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继续通过县委编委会议、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议带头学习《条例》《规定》,切实发挥领学促学示范作用,并组织各镇、各部门单位党委(党组)将《条例》《规定》等机构编制政策法规纳入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和干部集中学习内容,进一步加强机构编制违规违纪违法行为预防教育。二是抓台账管理,促数据准确规范。在常态化更新维护机构编制实名制系统基础数据的基础上,为解决因超配超编导致实名制系统无法及时调整的问题,探索完善线下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台账,整合梳理机构规格、单位性质、隶属关系、领导职数、编制数、实有人数、历史沿革等重点机构编制事项,实时更新机构设立、撤并、调整及人员编制变动情况,确保机构编制基础数据真实可靠,切实维护机构编制基础数据的准确性、时效性。三是抓部门联动,促监督检查实效。着力构建“部门单位自查、重点部门配合、编制部门严审”的协调配合机制,通过编制部门日常监管与多部门联合检查相配合,内发力外借力,不断提高机构编制日常监管水平,有效提升机构编制基础数据质量。定期组织力量对部门单位机构运行、职能调整、人员配备等情况进行深入自查,督促抓好问题整改,以问题整改确保机构编制基础数据规范性。利用新一轮机构改革有利时机,密切与组织、人社、财政等部门的相互配合,通过人员调配、自然减员、动态调整编制等方式解决超编混编超职数问题。全面落实《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办法》《机构编制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处理和问责规则(试行)》等法规制度,定期开展调研督查、监督检查,力促机构编制基础数据管理规范有序。

  (三)加强领导,健全工作机制,聚焦多方联动凝聚合力。为全面提升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规范化、高效化、精准化水平,要强化组织领导,压实各方责任,着力健全完善专人负责、审核把关、部门协作等工作机制,多方联动凝聚工作合力,全面提升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数据质量。一是建立数据专人负责制度。要求各部门单位明确分管领导和具体人员负责机构编制实名制数据管理工作,并定期围绕提升机构编制实名制系统数据质量开展业务培训,有针对性地开展业务交流和答疑释惑,不断提升全县机构编制数据管理队伍水平。二是健全数据审核把关机制。严格落实机构编制实名制数据审核把关要求,按照“谁审核、谁把关、谁负责”的原则,把好机构编制基础数据审核关,督促各部门单位配合做好年度统计报表和临时表册上报工作,确保上报的基础数据真实准确、有理有据。三是探索建立部门联动机制。按照《甘肃省机构编制管理协作配合办法》要求,加强机构编制部门与纪检监察机关、组织、党校(行政学院)、财政、人社、退役军人、审计等部门(单位)的协作配合,用法律、行政、教育、经济等手段,强化对机构编制政策法规的执行力,充分发挥好机构编制管理部门的“把关、协调、监督”作用,更好地发挥机构编制基础数据的支撑性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