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台县编办着力打造“四型”服务机关

【来源:高台县编办 | 发布日期:2013-08-20 】 【选择字号:

高台县编办以机构编制系统“素质提升年”为契机,把握关键环节,创新服务举措,着力打造“为民、务实、清廉、高效” 服务型机关,机构编制服务和保障全县经济社会转型跨越发展的作用不断增强。

一是服务内容科学化,打造“为民”服务型机关通过完善服务内容,丰富服务形式,下沉服务重心,前移服务环节,积极与市编办沟通协调设立黑河湿地管理局等涉及生态建设和民生服务的事业单位13个,撤销合并或转企改制县文工团等16个职能弱化、职责萎缩的事业单位,为城管执法局等8个执法机构和重点部门、单位动态调整编制54名,实现了由被动服务向主动服务转变、单一服务向多元服务的转变。

二是服务要求制度化,打造“务实”服务型机关注重制度建设,制定首问责任制、工作限时办结制、岗位责任制等29项工作制度,用制度规范工作行为,做到服务质量“零差错”、服务事项“零积压”、服务方式“零距离”,与干部、党员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党员承诺书,将机构编制和党建等工作责任目标全部细化量化具体化,落实到科室,落实到人,实行季度督促,半年检查,年终考核。结合“双联”行动,帮助解决联系户生产生活困难,在履职为民实践中,让群众切身感受到真情关爱。

三是服务程序阳光化,打造“清廉”服务型机关不断增强工作透明度,通过网站、公示栏等方式加大政务公开力度,扩大公开范围,对机构设立调整、人员编制调配管理、机构编制监督检查等项工作的流程进行公示公开。与此同时,加大权力运行监督,明确职责,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做到政策、条件、程序、结果的全面公开。

四是服务标准优质化,打造“高效”服务型机关根据机构编制管理的有关规定,制定了《高台县机构编制管理办法》、《高台县机构编制运行协调机制管理办法》和《关于加强机关事业单位编制使用管理的意见》等12项规章制度和办事程序。结合实际,下发了《关于在编制管理和人员调配工作中执行一表三单制度的通知》,用机制和制度管人管事,规范服务,使机构编制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有规可依,提高了机构编制管理工作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高台县编办   石丽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