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台县创新四项措施提升机构编制工作水平
近年来,高台县机构编制部门紧紧围绕“创新体制机制,服务科学发展”的主题,在编制结构化管理、编制动态调整、编制责任审核、领导职数管理上抓创新重实践,取得了明显效果,提升了机构编制工作水平。
一是编制结构化管理步入正轨。根据《高台县事业单位编制机构化管理化管理办法》,将209个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划分为专业技术型141个,管理型61个,后勤服务型7个,明确了不同类型事业单位管理人员、专技人员和工勤人员的编制使用比例,所需人员按照核定的编制结构在空编内有计划补充。编制结构化管理推行两年来,专业技术人员数量稳步增长,管理、工勤人员数量持续下降,与2010年相比,2012年专业技术人员增加165名,管理、工勤人员减少183名。在全县实名人员没有增加、财政支出没有增长的基础上,把好进人关口,突出进人质量,催化乘数效应,“保证编制为人才所用,确保人才使用编制”,编制使用的针对性有效性得到增强,降低了科学发展的行政成本。
二是编制责任审计稳步实施。研究制定《高台县科级党政主要领导干部人事责任审查编制责任审核经济责任审计实施办法》和《关于明确机构编制责任审计工作程序的通知》等文件,将编制责任审核纳入审计部门审计范畴,与开展的经济责任审计一并进行。重点对部门单位执行 “三定”规定、编制使用、领导职数配备、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等8个方面的情况进行审计。目前,已对48个机关事业单位领导干部进行了审计,进一步严肃了机构编制纪律。
三是编制动态管理效果明显。按照《高台县机构编制动态管理办法》,在省、市下达我县的行政事业编制限额内,每年分两次,按照事繁人缺“增编”,人浮于事“减编”的原则,通过科学量化工作任务,对编制进行动态调整。近年来,对职能弱化和工作量减少的41个单位核减编制337名,对新成立和职能强化的35个单位增加编制296名,用编制这个“杠杆“引导人员向重要工作、重点岗位合理流动。
四是领导职数管理科学规范。坚持领导职数审核制度,在科级干部任命调整前,事先由编制部门对拟任命调整单位的领导职数进行审核,做到没有职数不进入组织程序、没有职数不上常委会议研究,严格在核定的机关事业单位领导职数范围内配备领导干部,无超职数配备干部现象。(高台县编办 王文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