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台县编办着力加强机构编制制度化规范化建设
高台县编办不断完善机构编制政策法律宣传机制,着力推动全县机构编制政策法规意识的全面提升,机构编制管理逐步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
一是大力宣传机构编制法律法规。从学习贯彻《条例》、坚持依法行政、规范机构编制管理入手,对涉及机构编制的相关法规政策进行系统学习,进一步增强全体干部的学法用法能力。通过举办培训班和开办简报、网站、宣传专栏等形式,积极宣传机构编制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提高机构编制12310监督举报电话的社会知晓度,提升了各级领导干部、用编单位的机构编制法规意识。
二是健全完善机构编制工作制度。根据上级机构编制管理的有关规定,制定了《高台县机构编制管理办法》、《高台县机构编制运行协调机制管理办法》、《关于加强机关事业单位编制使用管理的意见》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和办事程序,进一步了完善机构编制管理工作制度,使得机构编制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有规可依,提高了机构编制管理工作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三是切实加强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建立健全机构编制管理台账,及时更新实名制管理数据库信息。为全县327个机关事业单位核发了《机构编制管理证》,为4550名在编人员核发了实名制管理卡,建成高台机构编制信息网站,完成以“一库一站一证一卡”(实名制信息数据库、机构编制信息网、机构编制管理证、实名制管理卡)为载体的有效可靠的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工作平台。结合工资联审制度,将各单位工资花名册与《机构编制管理证》逐人核对,杜绝“吃空饷”等现象的发生,机构编制与人员管理协调机制得到有效落实。
四是严格审批权限和审批程序。认真落实机构编制部门一家承办,机构编制部门领导“一支笔”审批,机构编制部门一家行文的“三个一”管理制度等工作规范,严格按照政策规定和管理权限办理各项机构编制事项,进一步提高机构编制的执行力。凡涉及职能调整、机构编制和领导职数增减的事项,统一由机构编制部门审核。该由市级审批的事项,经县编委研究讨论上报审批,绝不擅自设立机构和增加编制。
五是强化完善部门配合约束机制。严格按照《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暂行规定》等法规要求,积极探索建立机构编制管理的协调配合约束机制,创造“编制在先”、“依法管理”的良好工作氛围。通过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这个纽带,组织、纪检、机构编制、财政、人社等部门分工负责,密切配合,搭建了配套的“证、单、库、卡”(机构编制管理证、“一表三单”、实名制信息库、实名制管理卡)运行模式,形成了机构编制部门审批编制、审查人员结构,组织、人社部门办理手续,财政部门保障经费,纪检监察部门监督落实的工作联动格局。(高台县编办 万吉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