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台县教育体育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高台县教育体育局
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张掖市委、张掖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高台县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市委发〔2010〕11号)和《中共高台县委、高台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高台县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高发〔2010〕25号)精神,设立高台县教育体育局,为县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责调整
(一)取消的职责
取消已由国务院和省、市、县人民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新增的职责
1. 负责全县中小学师生校方责任保险工作。
2. 负责生源地助学贷款管理工作。
3. 负责全县中小学校校舍安全工程的规划及实施工作。
(三)加强的职责
1.加强职业技术教育,加强民办教育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和宏观管理。
2.加强体育公共服务,促进多元化体育服务体系建设,推动全民健身。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体育方针、政策和法规,制定计划、办法和具体措施。
(二)研究提出全县教育体育改革和发展战略,拟订全县教育体育事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确定教育体制改革的措施和教育体育事业发展的重点、速度和步骤;指导协调教育体育规划、计划的实施。
(三)统筹管理全县基础教育、职业技术教育、成人教育、幼儿教育、特殊教育和民办教育,负责全县中小学、民办教育机构的设置、更名、撤销与调整。负责规划、实施校舍安全工程。
(四)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教育系统职称改革和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负责实施教师资格制度,统筹规划学校教师和管理人员队伍建设工作;负责教育系统推先评优和表彰奖励工作;负责全县教师队伍继续教育和培训工作;负责各级各类学校内部人事及绩效工资分配制度;负责教师人事档案管理工作。
(五)负责全县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
(六)负责全县中小学财务管理及审批、内部审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筹措教育经费、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和教育收费的政策;管理教育经费、教育基建投资等;负责教育基本建设、教学装备工作。
(七)负责学校勤工俭学社会实践活动和学生资助管理工作;负责中小学生、幼儿校方责任保险工作。
(八)指导学校的德育、体育、卫生、艺术、国防、科技、少数民族教育工作。
(九)负责县政府教育督导室的日常工作。
(十)推行国家《全民健身计划纲要》,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指导中小学及群众体育活动,开展国民体质监测,加强社会体育指导员工作队伍制度建设,指导公共体育设施建设,负责对公共体育设施的监督管理,推动体育标准化建设,负责体育彩票发行的监督管理。指导协调体育训练和体育竞赛,组团、组队参加国家及省市运动会和体育竞赛。
(十一)负责全县中小学和成人招生考试和考务工作。
(十二)规划指导教育体育科研和教研成果的推广转化工作。
(十三)负责教育体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发布。
(十四)负责教育系统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安全管理工作。
(十五)负责办理县人大议案、代表建议和县政协提案。
(十六)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高台县教育体育局设5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承办局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政务公开、督查督办、政务协调、安全保密和信访工作,做好教育信息管理和宣传工作,机关后勤保障和财产的管理使用工作,内、外事务接待与协调等工作。
(二)招生办公室(副科级)
承担各类招生考试考生资格审查工作;承担高考、中考招生考试报名、学生体检、考场编排和考试工作;做好招生政策、法规的宣传落实工作;承办考生电子档案和纸质档案的建档工作;及时汇总上报各类招生考试的有关数据资料。
(三)人事股
承担全县教师队伍建设工作,中小学校长、教师及机关干部的继续教育及培训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人事调配、教师招考工作;做好教师学历审查、资格认定及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承办教育系统干部职工工资的审核、人事统计、人事档案管理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干部考核、人事任免工作;承办教育系统推优评先及奖励工作;做好教师绩效工资审核,校(园)长津贴的审核、审批工作;承办局机关退休干部管理、老教协等方面的工作。
(四)教育教研室
承办九年义务教育的巩固提高工作,全面推进素质教育;落实幼儿教育、中小学教育、职业教育、特殊教育、民办教育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和法规,并组织实施;做好中小学、幼儿园常规管理;承担中小学教学计划、新课程改革方案以及教材、教辅、专题教育读物的征订发行和管理工作;中小学、幼儿园及民办教育机构办学水平的评估检查;中小学招生、会考、学籍管理以及初中毕业考试的管理;中小学德育、体育、卫生、艺术、国防、科技等各类专题性教育;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参与学校收费标准制定和收费监督工作;承担学校布局调整规划和合班并校工作;学校教育理论、教学方法的研究,落实新课程标准,推广教育科研成果工作;做好中小学骨干教师培养管理工作;教研课题立项、指导及评审工作;教育学会及学术交流活动; “两免一补”工作;中小学社会实践活动及校方责任险工作;乡镇农科教培训中心和村农民文化技术学校的管理、指导及扫盲教育和农民工培训工作。
(五)财务股
承办全县各项教育经费的管理及拨付工作;中小学、幼儿园年度经费预算、编制计划的审核、汇总、报批工作;全县中小学、幼儿园国有资产监管及财务审计工作;承办中小学、幼儿园设施设备购置的核批工作;承担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总体规划、年度实施计划,督查学校校舍安全工程的实施及排危建校工作;承办局机关经费的预决算和财务管理;指导全县教育系统财务管理和内部审计工作。
四、人员编制
高台县教育体育局机关行政编制8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3名。
五、其他事项
1.保留机关后勤事业编制1名。
2.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六、附则
本规定由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