巷道乡机构改革实施方案
中共高台县委办公室文件
高办发[2011]18号
中共高台县委办公室 高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巷道乡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巷道乡党委、政府:
《巷道乡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经县乡镇机构改革领导小组审核,已经县委、县政府批准,现予印发,请抓紧组织实施。
二〇一一年三月九日
巷道乡机构改革实施方案
根据省、市有关乡镇机构改革的精神和县委、县政府《关于印发<深化乡镇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高发[2010] 61号)精神,结合巷道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加强和改善党对农村工作的领导,加强基层政权建设,按照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转变乡镇职能,理顺职责关系,创新体制机制,优化机构设置,严格控制人员编制,建立精干高效、运转协调的乡镇行政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推动乡镇行政管理与基层群众自治有效衔接和良性互动,努力建设服务型政府,促进全县农村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基本原则
1.政事分开的原则。明确机关、事业单位的职责,进一步推动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为乡镇经济发展创造条件。
2.权责一致的原则。合理划分事权,理顺条块关系,克服多头管理、政出多门的弊端,充分发挥乡镇的职能。
3.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精简优化党政机构和事业机构设置,提高工作效率。
4.统筹兼顾、积极稳妥的原则。统筹机构改革和其他工作,妥善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保证乡镇工作正常运转,确保改革稳步推进和社会稳定。
三、党政机构改革
(一)乡党委、政府的主要职能
1.促进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认真贯彻落实党在农村的方针政策和强农惠农措施,坚持科学发展观,积极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动产业结构调整。结合实际制定发展规划,培育特色优势产业和特色经济,扶持壮大龙头企业,促进现代农业发展。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健全农村市场和农业服务体系。大力推广先进科学技术,强化劳动力技能培训,做好农村劳务输转,促进农民增产增收。
2.强化公共服务、着力改善民生。完善农村医疗、养老、救助等社会保障制度,加快新型农村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着力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推进新农村建设,不断完善公益设施和基础设施。加强教育、科技、卫生和精神文明建设,繁荣发展农村文化,提高农村人口素质。落实计划生育政策,稳定农村低生育水平。加强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努力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不断提高农民生活质量。
3.加强社会管理、维护农村稳定。普及农村法制教育,强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加强信访和民事纠纷调解,维护农村公共秩序和社会稳定。加强安全生产、市场监管、动植物疫病防控和农产品质量监控等社会管理,健全农民权益保障机制,维护农村社会公平正义。建立健全应急保障体系,加强突发事件预警和管理,做好防灾减灾工作。
4.推进基层民主、促进农村和谐。加强农村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不断提高党组织领导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和水平。重视群团组织建设,指导村民自治,引导农民有序参与村级事务管理,推进村务公开,促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增强农村社会自治功能。
(二)内设机构
根据乡党委、政府的主要职责,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巷道乡设4个党政内设机构,分别是党政综合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社会发展办公室(挂人口和计划生育办公室牌子)、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不再设置乡经联委,其职能由经济发展办公室承担。
(三)内设机构的主要职责
1.党政综合办公室
主要职责是:承担乡党委、政府机关日常工作,同时承担人大、人武部具体事务,负责组织、纪检、监察、人事、宣传、工青妇、精神文明、统战等工作,负责乡应急和综合协调工作,督促检查工作落实。
2.经济发展办公室
主要职责是:负责乡农业、工业、第三产业发展规划的制定实施及强农惠农政策措施的落实,统筹产业发展布局和结构调整工作,负责集镇建设与管理、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国民经济和社会产业综合统计等工作,协调与经济发展相关的其他工作。
3.社会发展办公室(挂人口和计划生育办公室牌子)
主要职责是:负责教育、科技、文化、卫生、民政、民族宗教等社会事业发展规划的编制与实施,负责农村基层政权建设,综合协调农村事务管理,负责乡村道路管理,负责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方针政策的宣传教育,依法管理辖区内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
4.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
主要职责是:负责排查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做好普法宣传和信访工作,维护农村社会稳定。
(四)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1.巷道乡行政编制共26名,根据实际,除领导职数外,党政综合办公室编制7名,经济发展办公室编制4名,社会发展办公室编制4名,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编制3名。
2. 领导职数8名,其中:乡党委设书记1名、副书记2名(其中1名兼任纪委书记),乡人大设主席1名,乡政府设乡长1名、副乡长2名,乡人武部设部长1名。
3.保留后勤事业编制2名,人员不纳入编制管理,由乡上自主聘用,合同制管理,县财政按标准核拨经费。
四、事业单位改革
(一)机构设置
根据乡政府主要职责,按照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将现有的农技站、林业站、畜牧站、农经站、农机中心服务站整合后设立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挂动植物疫病防控和农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服务中心、畜牧兽医工作站牌子),在现民政、文化、交通等机构的基础上整合设立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和文化服务中心,在计划生育服务站的基础上设立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保留乡司法所、财政所、广播电影电视站,其职能职责不变。
(二)主要职责
1. 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挂动植物疫病防控和农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服务中心、畜牧兽医工作站牌子)
主要职责是:负责农技、农机、林业、畜牧、渔业、农村能源等技术服务工作,引进、实验、示范和推广农业新技术、新品种、新机具,开展动植物资源、湿地资源的保护和开发利用。负责土地流转、农村集体资产财务管理及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等工作。负责农作物林木和草原病虫害、动物疫病和农业灾害的预测、预报、防范和处置,做好农产品质量、农业机械安全检测服务工作。
2. 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主要职责是:负责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农村社会保险、乡村困难人员生活保障、农村五保供养、孤残救助等工作,承担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劳务输出、婚姻登记、殡葬管理等工作。
3. 文化服务中心
主要职责是:负责农村文化市场培育、“农家书屋”等乡村文化建设、文物保护、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等服务工作。
4. 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主要职责是:负责计划生育技术指导、优生优育、疫苗接种等技术服务工作。
(三)管理体制
1.乡所属的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文化服务中心、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在乡党委、政府的直接领导下开展工作,人、财、物由乡政府统一管理,县主管部门加强业务指导。在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挂牌的畜牧兽医工作站编制、人员保持独立,实行乡政府和县畜牧兽医局双重管理,以县畜牧兽医局管理为主。
2.设在乡的公安派出所、司法所、财政所、广播电影电视站、水管所、卫生院、中小学等单位,保持现有管理体制不变。
3.县属部门驻派的机构,要主动接受乡党委、政府的监督管理,并在乡党委、政府的统一协调指挥下开展工作。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其工作人员组织关系由乡党委管理,工作人员的任免、考核、奖惩、调动需事先征求乡党委、政府的意见。
(四)人员编制
巷道乡事业编制共46名,根据实际,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编制19名(畜牧兽医工作站编制7名),社会保障服务中心编制5名,文化服务中心编制3名,计划生育服务中心编制8名。保留的司法所编制4名,财政所编制7名。
五、组织实施
机构改革工作于2011年3月底以前完成。具体实施工作分三个阶段:
1.动员部署阶段(2010年12月1日至2011年1月10日)。召开动员大会,传达学习中央、省、市、县有关文件精神,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落实责任,全面安排部署深化乡镇机构改革工作。研究制定本乡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经县上审核批复后组织实施。
2.组织实施阶段(2011年1月11日至3月10日)。一是明确职能职责。根据县委、县政府批复的方案,对现有乡站所进行整合,进一步明确各内设机构、事业单位的职能职责。二是科学核定编制。根据规范后的机构职能职责,在县上核定的编制范围内,做好“四办”、“四中心”的编制分配核定工作。三是合理定岗定员。根据岗位设置的有关要求,在已核定的编制范围内,合理确定“四办”、“四中心”的岗位和岗位名称。按照大稳定、小调整的原则,认真制定竞聘上岗工作方案,搞好竞聘上岗工作。四是抓好配套改革。结合此次机构改革,进一步修订完善乡政府机关内部运行、干部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特别是要针对改革后新设立的“四办”、“四中心”,逐步建立完善新的运行机制,认真总结新机构的运行情况,切实提高依法行政的水平和能力。
3.总结评估阶段(3月11日至3月31日)。组织实施阶段工作完成后,乡党委、政府认真总结深化乡镇机构改革工作的做法及成效,迎接乡镇机构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评估验收,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纠正、限期整改。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乡镇机构改革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进行。乡党委、政府负总责,实行“一把手”负责制,认真落实机构改革各项任务,妥善处理改革与日常工作的关系,做好思想政治工作,保证干部思想不散、秩序不乱、工作不断。
(二)明确职责分工。要细化分工,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干部的调整配备、乡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审定、各站所财务审计、财产移交、印章更换启用、所属站所工作人员人事、工资、党组织关系调整等工作,确保改革任务落到实处。
(三)严肃工作纪律。要严肃政治纪律和机构编制纪律,确保政令畅通。工作中要加强请示汇报,对改革中出现的重大问题要及时向县乡镇机构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报,确保乡镇机构改革顺利进行。
主题词:机构 改革 方案 通知
抄送:人大办,政协办,法院,检察院,县属各部门。
中共高台县委办公室 2011年3月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