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4年度《机构编制管理证》和《实名制管理卡》审核换发工作的通知

【来源:高台县编办 | 发布日期:2015-01-22 】 【选择字号:

高台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开展2014年度《机构编制管理证》

和《实名制管理卡》审核换发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县属有关部门、单位:

根据《甘肃省机构编制管理办法》和《甘肃省机构编制管理证制度》的有关规定,经研究现就做好我县2014年度《机构编制管理证》和《实名制管理卡》的审核、换发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审核、换发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5126日至26

地点:县编委办办公室(县政府统办楼221室)。

二、审核、换发范围

全县机关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管理证》和各单位实名在编人员《实名制管理卡》。

三、审核、换发内容

(一)机构编制管理证的审核:1.单位的名称、性质、机构规格、人员编制、经费形式等;2.调整调动和新进人员 “一表三单”制度执行情况;3.退休、辞退、开除等相关人员是否办理出编手续;4.其它有关审核事项。

(二)实名制管理卡的换发:1.调动人员实名卡的换发;2.新进人员实名卡的发放;3.退休、辞退、开除等相关人员实名卡的收回;4.其它需要换发的事项。

四、审核、换发需提交的材料

(一)机构编制管理证审核需提交下列材料:1.单位名称、性质、机构规格、人员编制、经费形式等变动调整文件;2.人员调动、辞退相关文件;3.新进人员分配文件;4.《机构编制管理证》。

(二)实名制管理卡的换发需提交下列材料: 1.人员调动、辞退相关文件;2.新进人员分配文件;3.《机构编制管理证》;4.新进人员个人信息表;5.《实名制管理卡》。

五、工作要求

1.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指定专人负责,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审核、换发工作。

2.所属事业单位由主管部门负责通知参加年度审核、换发工作。

3.新设立的机构,须在年审时一并办理《机构编制管理证》。调动、新分配但还未办理实名制管理卡的,也须在年审时一并办理。凡逾期不办理的,不再受理变更或换发工作,由此造成的后果单位自负。

联系人:徐鹏

联系电话:18794046900  6628610

 

附件:审核、换发时间安排表

 
 
 

 

 

                     高台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15年1月22         


附件

审核、换发时间安排表

 

126县委办      组织部  宣传部  政法委   

127政府办  统战部  科技局  档案局  老干局   

128人大办  政协办  发改委  工信局  水务局  机关工委 

129:人社局  财政局  药监局      审计局  检察院

130统计局  安监局  环保局  公安局  文广新局  工商联

22林业局  地震局  供销社  旅游局  招商局  园区办

23人口委  民政局  国土局  司法局       

24:农    城管局               

25建设局  各乡(镇)

26卫生局  教体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