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清理核实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通知

【来源:高台县编办 | 发布日期:2014-03-05 】 【选择字号:

 

高台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文件

 

高机编办〔201410

 

 

 

高台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清理核实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通知

 

县属各部门、省市驻高各单位

为全面掌握全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现状,夯实工作基础,扎实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根据省、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安排要求,决定对全县党政部门、省市驻高单位行使的各类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进行清理核实,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目的意义

近年来,我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通过大幅度削减行政审批项目,规范行政审批行为,在推动政府职能向创造良好发展环境、提供优质公共服务、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转变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全面清理核实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是贯彻落实国务院深化行政体制改革的重要举措,是加快推进我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的客观需要,是简政放权、强化监管的有效手段,对彻底摸清现有行政审批项目底数,进一步推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贴近基层、就近管理,对健全完善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项目法定原则。现行行政审批事项必须依据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以及地方性法规、省政府规章设立。对不符合法律规定,利用“红头文件”设定的登记、备案、审定、年检、认证、监制、检查、鉴定等行政审批事项一律取消。

(二)坚持客观真实原则。全面清理,客观分析,准确填报,如实反映,防止漏报、瞒报,确保审批事项的真实、准确、完整、规范。

(三)坚持分工负责原则。各相关单位分别负责清理核实本部门的各类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涉及共同审批的,要相互配合,整体推进。

(四)坚持分类清理原则。对现行的各类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按照事项性质、主要特征、审批内容、主体责任等,研判论证,严格甄别,厘清政府和企业、市场、社会的关系,科学划分政府宏观调控、市场自主调节、社会自治自律等审批事项,合理分类。

三、范围内容

(一)清理核实范围

全县党政机关、省市驻高单位

(二)清理核实内容

现行的行政许可项目、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受市政府部门委托的审批项目、实行备案制管理的审批项目、以及管理和服务类事项。

四、方法步骤

全县清理核实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工作从20143月开始,至6月基本结束。分为自查自清、审查核实、公布实施三个阶段。

(一)自查自清(3月)

全县党政机关、省市驻高单位要按照规定要求做好自查自清工作,认真填写各类表格(含电子版),表格可在高台县机构编制网下载(http://gaotai.gsjgbz.gov.cn),于312日前报送县编办(县审改办)。

(二)审查核实(4月)

县编办(县审改办)组织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名称、设立依据、实施机关等内容进行集中审查核实,提出处理意见建议。各相关部门按照提出的意见建议,进一步严密论证,加强沟通衔接,形成分类核实意见。

(三)公布实施(5-6

各相关单位的审核意见确定后,由县编办(县审改办)编制行政审批项目目录。将保留、取消、调整的项目意见报县审改领导小组审议,提请县政府常务会议审定,于6月底前公布实施,接受社会监督。

三、工作要求

1、精心组织实施。全面清理核实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情况复杂、时限紧迫。各部门单位要把此次清理核实行政审批事项摆在突出位置,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分工责任,精心组织实施。

2、确保清理成效。要严格按照规定时间和方法步骤,在自查自清的基础上,制定取消和调整的项目监督管理办法,通过优化审批流程,进一步减少审批程序、环节和要件,压缩审批时限,确保清理核实工作如期完成,取得实效。

3、强化督查指导。县编办(县审改办)会同有关部门适时开展专项督查,全面掌握了解各相关部门行政审批事项的清理核实工作。对漏报、瞒报项目等问题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附件:1.行政审批项目分类处理表(一)

2.行政审批项目分类处理表(二)

3.行政审批项目分类处理表(三)

4.行政审批项目分类处理表(四)

5.行政审批项目分类处理表(五)

6管理和服务类事项表

7. 填表说明

 

 

高台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1435  

 

附件(1-6):政务审批事项处理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