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全县机构编制工作要点

【来源:高台县编办 | 发布日期:2012-03-12 】 【选择字号:

2012年,全县机构编制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在县委、县政府和县编委的领导下,立足新起点,把握新规律,建立新机制,服务新发展,围绕一个中心(以服务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为中心),突出两个重点(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和事业单位分类规范),深化三项改革(政府机构改革、乡镇机构改革、行业管理体制改革),推进四项建设(机构编制管理制度化建设、规范化建设、信息化建设和编制部门自身建设),努力开创机构编制工作新局面,为全县经济转型跨越发展、社会和谐稳定发展提供更加坚实的体制机制保障。

一、巩固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成果

1.深化县政府机构改革。认真贯彻执行省、市政府机构改革的精神,进一步推动政府职能转变,理顺职责关系,完善运行机制,提高整体效能,营造有利于市场主体加快发展的良好环境。适应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经济结构调整、着力保障和民生的新要求,认真梳理个部门职责,研究提出需要进一步取消、下放、转移的事项。制定出台部门职责分工协调办法、挂牌机构与主管部门关系问题的意见等,形成有利与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

2.巩固完善乡镇机构改革。以转变乡镇职能和创新乡镇工作机制为重点,完善乡镇各项运行管理制度,切实提高乡镇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进一步理顺部门与乡镇“四中心”的工作关系,确保为农服务各项工作正常开展。

3.积极推进行业体制改革。按照上级统一部署,组织实施好工商、质监管理体制调整工作。根据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要求,做好强化政府社会管理服务职能、加强综治机构建设、创新基层社会管理服务体系等工作。从我县实际出发,配合有关部门,继续推进卫生、文化行业的管理体制改革。深入实施广电、新闻出版事业单位转企改制和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机制建设工作。研究和探索食品监管、政府应急、综合行政执法等体制改革。坚持机关后勤管理规范化、科学化和社会化改革的方向,积极推进机关后勤事业编制改革,逐步减少后勤人员编制。

二、稳步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

4.全面完成事业单位清理规范工作。根据《高台县事业单位清理规范工作实施方案》,对现有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情况进行全面摸底调研,对事业单位职责任务作出明确界定,对未按规定设立、职能职责弱化消失、特定任务已完成的事业单位予以撤销合并,冻结企业化管理和经营性事业单位的编制人事,为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奠定基础。

5.适时开展事业单位类别划分工作。按照政策要求,结合实际研究事业单位细化分类标准,拟定分类目录,制定分类方案,将现有事业单位科学合理划分为承担行政职能、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和从事公益服务三个类别。

三、进一步提高机构编制管理服务水平

6.紧贴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做好机构编制服务工作。在控制总量的前提下,对“六县”建设、民生保障、社会稳定等事关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机构编制给于优先支持和重点保障,尽量把有限的编制资源向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倾斜,努力实现机构编制使用效益的最大化。解决好红西路军纪念馆、黑河湿地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等新设机构的管理体制、职能配置等事宜,确保工作顺利推进。

7.严格贯彻执行机构编制法规政策。进一步严肃机构编制和组织人事纪律,严格机构设置和编制使用审批程序,坚决落实机构编制管理“三个一”和“五不准”规定,认真执行县委、县政府《关于规范编制使用人员调配程序的通知》([2011]112号),进一步规范进人用编程序,把好“进人”关口。切实做好机构设立、编制审批的前期调研论证工作,逐步实现机构编制审核审批的科学化和规范化。

8.继续推进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按照《甘肃省机构编制管理证制度》和《甘肃省机构编制管理证号编写办法》,为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审核发放机构编制管理证,为在编人员核发实名制管理卡。抓好实名制相关制度的落实,完善内部管理流程,实现“证、单、库、档、卡、帐”的无缝对接,提升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水平,推动机构编制精细化管理。

9.严格落实编制结构化管理。按照《事业单位编制结构化管理办法》,结合事业单位类别划分,年内完成事业单位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人员内部编制结构核定,严格按核定的比例审批进人,推进事业单位人员编制结构的进一步优化,切实解决部分事业单位人员结构老化、人岗不相符、超编与缺人同时存在等问题。结合国家、省上出台的教育、卫生系统事业单位编制标准,探索研究符合我县实际的教育、卫生、水利、农业等事业单位编制配备标准,提高编制管理的科学性。

10.完善机构编制动态调整机制。在认真测算有关数据比例的基础上,分析机构编制管理特点和规律,探索加强机构编制管理的方式方法,进一步提高机构编制管理的精细化、科学化水平。加大跨部门、跨行业调剂使用编制的力度,充分发挥现有机构编制使用效益。

11.消化机关事业单位的超编人员。进一步提高认识,按照销超补缺计划,在自然减员的基础上,多措并举拓宽渠道,逐步解决结构性超编和人员紧缺同时存在的问题。

四、协调推进机构编制管理各项工作

12.改进和完善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按照省编办《关于开展事业单位网上登记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对全县各级各类事业单位进行网上登记管理。建立绩效评估指标体系、评估程序和评估办法,积极开展事业单位绩效评估。做好机关事业单位中文域名注册工作,实现事业单位政务公开化、办公高效化、服务网络化的目标。

13.加强和规范事业单位法人管理。研究提高《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权威性的相关措施,建立与财政、工商、质监、银行、公安等部门的法人信息共享机制,增强法人证书使用的严肃性和联络效力,规范法人管理,提高年检登记率。

14.加强政策法规宣传和预防教育。进一步加大机构编制法规宣传力度,增强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法规意识。开展有针对性的预防教育,进一步落实广大人民群众对机构编制管理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防止和杜绝违反机构编制管理的事件发生。

15.畅通渠道加强监督检查。开通“12310”举报受理电话,研究制定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办法,建立与纪检、组织、财政、人社、审计等部门相互配合的监督检查机制,加强政府机构改革、乡镇机构改革、消化超编人员和实名制管理制度落实情况的评估和监督检查,维护机构编制纪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五、加强机构编制部门自身建设

16.加强思想作风建设。加强政治学习,用先进的政治理论武装头脑,不断提高干部理论素养。深入推行学习型机关建设和“创先争优”活动,切实增强干部队伍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服务意识。

17.加强业务能力建设。根据新时期机构编制工作特点,进一步理清思路,提升工作站位,使机构编制工作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于创造性。不断加强学习,深入调查研究年活动,熟练掌握业务,提高工作本领,切实肩负起赋予的工作职责,全面推进机构编制工作任务落实。

18.加强信息化建设。加快推进机构编制电子政务服务体系建设,建立健全机构编制统计台账。设计开通便于机构编制信息公开和工作交流的“高台县机构编制信息网”站,及时向社会公开单位职责、人员编制、现有人员及工作信息等情况,接受社会监督,逐步打造阳光编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