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台县委编办以信用建设提升事业单位监管水平

【来源:县委编办 | 发布日期:2024-09-16 】 【选择字号:

  为营造诚实守信的良好信用环境,高台县委编办立足部门职能,严格落实事业单位登记管理职责任务,围绕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要求,推动事业单位诚信建设,逐步完善事业单位监管方式,提高事业单位监管水平。

  严把登记关口,夯实“信用建设”基础。严格执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等政策法规,坚持“规范程序、严格审查、依法登记”原则,严格事业单位法人办理各类登记事项中的信息核查,严把事业单位业务活动的规范性、资质认可的有效性、财务数据的真实性等关口,对事业单位的设立、变更、注销等材料实行“线上线下”双核查机制。强化法人信用信息应用,认真落实失信联合惩戒机制,严格执行失信被执行人不得登记为法定代表人的规定,切实维护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的严肃性,夯实“信用基石”。

  注重监督管理,增强“信用监管”实效。严格开展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示工作,将事业单位上一年度业务活动开展情况、资产损益情况、受奖惩情况等信息进行严格审核,并对报告内容予以公开,不断压实举办单位和事业单位的责任与义务,持续推进事业单位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切实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每年开展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抽查工作,对日常登记、“双随机”抽查中发现或社会举报、其他部门移送经核实存在不守信情形的单位,列入异常名录进行管理,必要时暂停其机构编制事项办理,推动形成“守信受益、失信难行”良好环境。

    抓好信息归集,强化“信用信息”共享。积极配合发改局建立信用基础数据共享和更新机制,及时向张掖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推送设立、变更、注销等行政许可事项“双公示”信息,定期对单位内部合同履约、行政奖励、行政监督检查等信用信息进行梳理上报,做到信用信息“应归尽归”,杜绝出现数据迟报、漏报的情况,畅通行政事项信用信息查询服务,确保行政许可信息有迹可循,为有需要的部门提供数据支持,有效实现信息共享,营造良好信用环境。(王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