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台县委编办以“信用+登记”助力事业单位信用体系建设

【来源:高台县委编办 | 发布日期:2024-02-26 】 【选择字号:

  近年来,高台县委编办以优化登记管理服务为抓手,积极推进“信用+”事业单位监管体系建设,紧盯“事前、事中、事后”三大环节,将信用监管贯穿事业单位法人管理全过程,有效提升了事业单位公益服务质量和水平。

  以“信用+”为出发点,加强事前预审,严把登记关口。结合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严把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关口,按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信用体系建设相关要求,对办理设立、变更登记事项的事业单位负责人实行信用预审与材料预审制度,逐一审核新任法定代表人的身份信息、工作简历和任命文件等相关材料,确保登记基础信息真实、合法、有效,严格限制失信人员登记为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

  以“信用+”为关键点,加强事中规范,树立诚信意识。根据日常监管和专项核查,对存在不规范运行的事业单位,以提醒函或通知书的形式告知法定代表人具体违规事项和整改要求,听取法定代表人对违规事项发生的原因陈述以及对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建议。积极宣传引导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正确认识应当依法履行的经济责任,树牢诚信意识,提升履约精神,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夯实信用支撑“硬实力”。

  以“信用+”为落脚点,加强事后监管,推行信用奖惩。推行县级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监管联动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强部门联动,构建贯穿全周期的信用监管服务链条。对信用记录良好的事业单位,降低“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比例和频次;对在日常登记、实地核查中发现或社会举报,经核实存在不守信情形的事业单位,将其列入异常名录管理,暂停其部门所有机构编制事项办理,切实发挥信用建设的作用和意义,营造诚实守信的良好氛围。(王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