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台县委编办:践行文明条例 弘扬文明新风
一言一行树形象,一举一动见文明。为进一步深化《张掖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推动《条例》规定落实落地,高台县委编办通过强化学习、集中宣传、示范带动等形式开展“践行文明条例 弘扬文明新风”主题宣传活动,切实让《条例》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强化学习,提高文明意识,形成《条例》宣传浓厚氛围。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开展《条例》专题学习,围绕《条例》规定的文明行为规范、重点治理的不文明行为、保障与监督、法律责任等内容进行重点学习。通过专题学习,大家纷纷表示,要以《条例》为文明准绳,全面提升自身文明素养,争做文明行为的践行者、文明风尚的传播者。
集中宣传,增强文明素养,让《条例》规定入脑入心。通过微信、微博等媒体积极转发《条例》相关内容,传播文明理念,以个人小文明带动社会大文明。深入帮扶系村开展《条例》集中宣传,重点围绕文明出行、绿色安全、公共卫生、诚信建设等与村民生活息息相关的内容进行讲解,进一步提高了村民对《条例》的认识和理解,引导广大村民积极践行《条例》规范,推动《条例》进村入户,入脑入心。
示范带动,践行文明新风,让《条例》成为行动自觉。大力倡导党员干部以身作则,带头贯彻执行《条例》,积极参加文明行为相关活动,争做“垃圾分类不落地”“低碳环保绿色出行”、“礼让斑马线”、“公筷公勺文明餐桌”“张掖好网民”等行动的践行者。同时,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做好家属的文明行为教育,为全县营造讲文明、树新风的良好环境贡献力量。(赵艳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