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台县委编办“三举措”提升法治建设水平
近年来,县委编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积极发挥部门职能作用,不断加强机构编制管理,强化法治宣传教育,法治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
落实法治建设工作责任。坚持把法治建设纳入机构编制工作总体布局,与业务工作一体谋划、协同推进,在注重发挥法治引领、规范、保障作用的同时,推动全县机构编制工作有序有力发展。成立县委编办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责任分工,召开专门会议分析、研究、部署法治建设工作,确保法治建设工作顺利开展。同时,将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列入年终述职内容,自觉接受监督,确保将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落实到位。
强化法治建设工作意识。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党内法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等法律法规作为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和干部集中学习必学内容,坚持规范化、常态化、科学化学习,进一步提升领导干部的法治意识和业务素质。把学习宣传贯彻《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中共甘肃省委机构编制管理规定(试行)》等法律法规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县委党校党政领导干部主体班次培训内容,不断扩大培训广度和深度,县委常委会议、县委编委会议、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带头集中学习,进一步深化机构编制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贯彻,提升领导干部的法治意识。
推进法治建设行政效能。聚焦提升法治建设效能,紧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着眼全县重要事项、重点领域,因地制宜优化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适时制定或修订相关部门单位“三定”规定。按照省委编办《关于做好权责清单公布工作的通知》和县政府《关于梳理编制公共服务事项、依职权行政权力事项基本目录、实施清单进一步完善规范依申请行政权力事项的通知》要求,组织部门单位对权责清单进一步修订完善,全县39个部门单位共确定权责事项4405项,梳理责任事项27782项,追责情形38982项,进一步理顺党政机关的职能职责,为打造阳光政务、建设法治政府、提高政务服务能力水平奠定坚实基础。(王海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