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台县“五个着力”破解教育系统机构编制工作难题

【来源:高台县委编办 | 发布日期:2023-04-03 】 【选择字号:

  高台县坚持管理创新优先谋划、资源配置优先满足、中心工作优先保障,着力补齐教育领域短板弱项,为教育事业优质均衡发展提供有力机构编制保障。

  合理优化中小学机构设置和公办幼儿园结构布局,着力解决机构设置不够优化的问题。按照“中学原则上为科级,小学、公办幼儿园原则上为副科级”的原则,对县职业中专和县第一中学领导职数进行规范调整,将县第二中学、县第三中学、县城关初中、县南华初中等四所中学统一调整为正科级建制事业单位。将县城关初中更名为县第四中学,将县光彩幼儿园、县东苑幼儿园、县南苑幼儿园、县西苑幼儿园分别更名为县第二幼儿园、县第三幼儿园、县第四幼儿园、县第五幼儿园,并按规定程序新设立县第六幼儿园。同时,坚持市场主导、政府助推方式,积极推动民办幼儿园教育事业良好发展,有效缓解公办幼儿园教育师资编制供给压力。

  全面落实教职工编制分配和动态调整自主权,着力解决教职工人员编制调配机制不够灵活的问题。严格落实教育主管部门编制分配自主权,将省市核定下达我县的中小学和公办幼儿园教职工编制全部下达到教育主管部门,由教育主管部门根据学校布局结构调整、城乡区域人口流动、学校和教师队伍结构等情况统筹调剂使用。按照省委编办《关于针对解决大班额问题调整优化中小学教职工工作方案》要求,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健全完善中小学和公办幼儿园教师“县管校聘”工作机制和城乡师资调配转移机制,实行“编随师调”,推动编制在城乡之间、区域之间、学校及学段之间合理配置,推动教职工在县域内合理调配流动。

  积极探索教职工编制多元化保障方式,着力解决教职工编制无法满足教学所需人员的问题。探索实行“基础编制+备案(周转)编制+临时聘用”的管理模式,优先保障全县教育事业发展所需人员编制。以省市核定的全县中小学编制为基础,对全县中小学和公办幼儿园编制进行重新核定,确定基础编制的10%作为备案(周转)编制,其中一半用于教学辅助人员和工勤人员以及因年龄、疾病等原因无法从事教学工作的人员实行备案制,腾出的基础编制通过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免费师范生招聘等形式补充教师;另外一半用于学校新进的试用期内人员,先实行备案制管理,经教学业务考核合格转正定级后进入基础编制,形成“橄榄型”的教师编制新模式。对学前教育临聘教师、义务教育“双减”政策落地课后延时服务特色专业教师及学校工勤、安保、教辅等人员不足问题,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解决,腾退出的编制用于补充急需紧缺专业课教师。

  探索建立教育资源合理配置机制,着力解决教职工超编、部分学科教师紧缺和教职工老龄化的问题。针对城区部分中小学教师相对富余的问题,每年确定一定数量的高中(职业中专)教师调整到城区中小学从事教育教学工作或后勤保障工作,将不胜任中学岗位的教师调配到小学,不胜任小学岗位的教师调配到城区幼儿园,逐步消化富余教师。根据人员编制情况、教师队伍结构、学校生源变化和教职工自然减员等因素,合理确定年度教师补充计划,通过特岗计划、人才引进、教师公开招聘以及项目人员、退役军人和优秀体校生入编等方式逐年补充一定数量的教职工,不断优化教职工队伍梯次结构,逐步解决教职工超编、教师学科结构不合理、教职工老龄化等矛盾和问题。

  健全完善教师培训和激励机制,着力解决乡村教师整体素质不高和教育系统激励作用不明显的问题。制定教师队伍尤其是农村中小学在岗教师学历提高计划,鼓励、安排学历层次较低教师参加函授学习、自学考试等学历提高教育,将学历达标情况纳入申报职称和年终考核评价体系,不断激发教师队伍尤其是乡村教师再教育再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加大农村教师业务培训力度,持续提高农村师资整体素质,逐步缩小城乡教师教育教学水平差距。注重名优教师培养,精心培育一批优秀教师、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逐步打造一支结构合理、富有活力、多种层次的名优教师队伍。注重发挥激励作用,评优评先向一线教师倾斜,向条件艰苦的农村中小学倾斜。认真落实农村教师生活补贴政策,稳步提高农村教师待遇,实施职称评聘倾斜政策,对评选特级教师实行切块单独评审,不断提高岗位吸引力。(贺德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