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台县四措并举稳妥推进乡镇机构改革人员转隶工作
高台县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深化乡镇机构改革的决策部署,采取“四项措施”积极稳妥推进乡镇机构改革人员转隶工作。
一是早谋划,明确时限要求。自市委办、市政府办《关于印发高台县乡镇机构设置方案的通知》和《高台县乡镇机构设置方案》下发后,高台县乡镇机构改革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在第一时间组织相关人员进行传达学习,进一步把握总体部署和乡镇机构改革人员转隶工作具体要求,严格按照市上规定的时间进度要求,明确责任主体、时间界限和工作程序,统筹安排时间表、路线图,确保人员转隶工作按时完成。
二是抓调研,科学谋划研究。坚持分析研判先行,按照乡镇机构改革要求,深入全县9个镇和财政、司法、国土资源、市场监管、畜牧兽医等派驻机构主管部门开展调研,全面梳理现有机构编制情况和人员分工,听取在改革过程中的想法、需求和困难,因地制宜开展人员转隶工作。对照《方案》中“五办四中心一队”机构设置和核定编制数要求,对原来乡镇“四办四中心”人员基本对应进行划转,形成了人员转隶建议方案,分别与涉改人员转隶单位逐一进行衔接沟通,及时征求乡镇和主管部门意见建议,对具有代表性、典型性问题认真分析研究,确保人员转隶工作上下贯通、有理有据、执行有力,为乡镇机构改革人员调配打好了基础。
三是求实效,提升改革质量。在深入调研分析的基础上,结合实际制定了《高台县乡镇机构改革人员调配初步意见》,从人员调配、转隶工作责任主体、转隶工作程序、时限要求、转隶后人员管理等方面对转隶工作提出具体要求,并明确了转隶人数和转隶人员。同时,坚持“大稳定、小调整”原则,对2012年应纳入编制管理人员进行了调整安置,确保乡镇机构改革人员转隶后数量充足、结构合理,干部队伍进一步优化,有效提升了改革工作成效。
四是严纪律,筑牢改革防线。在乡镇机构改革人员转隶工作中,注重“三个强化”,即强化与乡镇部门的沟通协调,结合实际认真落实改革政策;强化组织、机构编制和人社部门之间的协调联系,上下贯通、衔接有序,确保各项改革措施落到实处;强化规矩意识,把纪律规矩贯穿乡镇机构改革全过程,严格执行政治纪律、组织纪律、机构编制纪律、干部人事纪律、财经纪律和保密纪律,坚持红线不踩、底线不破,牢牢把握改革的正确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