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台县不断优化幼儿园编制资源促进幼儿教育事业发展

【来源: | 发布日期:2020-03-30 】 【选择字号:

高台县按照省市《关于核定市、县区公办幼儿园教职工编制的通知》要求,统筹全县城乡公办幼儿园教育资源,不断优化编制配置,促进幼儿教育事业健康发展。

严格标准,分类核编。严格按照《甘肃省公办幼儿园编制标准(试行)》(城区幼儿园1:10,农村幼儿园1:12),立足全县幼儿园教学工作实际,统筹考虑乡村日托式幼儿园的发展需求,以公办幼儿园幼儿数为基数,按管理人员、保教人员、卫生保健人员、财会人员的教职工人员结构分类,核定了幼儿园教职工编制,均衡了幼儿教师编制资源配备。

统筹分配,动态调整。围绕促进县域内教师资源优化配置和教职工轮岗交流,把教师由“学校人”变成“系统人”目标,县教育局在核定的编制总量内,按照班额、生源等变化情况统筹分配、动态调整各幼儿园教职工编制,报县委编办备案,实现了幼儿园教职工编制动态管理,提高了幼儿园编制使用效益和幼儿园办学水平。

完善机制,专项管理。按照“严控总量、盘活存量、优化结构、增减平衡”的要求,对核定的幼儿园教职工编制实行总额控制,原则上由县委编办每3年调整一次,其他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占用或变相占用幼儿园教职工编制,使幼儿园编制资源得到有效保障。同时,不断强化监督检查,对县教育局幼儿教师编制资源调整使用备案情况开展专项检查,切实保障了幼儿园编制资源有效利用。(石丽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