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台县注重“四性”强化事业单位法人抽查
高台县注重“四性”强化事业单位法人抽查
高台县创新方式,加强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抽查工作,促进事业单位规范管理。
一是注重抽查对象随机性。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要求,制定出台《高台县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抽查实施细则(试行)》,通过事业单位网上登记管理系统,按照不低于10%的比例, 随机确定27个事业单位法人为实地核查对象,从执法人员名录库中随机抽取2名执法人员,扎实开展抽查工作,确保抽查工作的代表性和准确性。
二是注重抽查事项全面性。按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和《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抽查办法(试行)》,确定抽查事项为法人证书刊载和年度报告公示信息两大事项,抽查内容涵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刊载事项是否与实际情况一致,是否在职责范围内开展业务活动,从业人员及资产损益情况是否正常,单位名称、标牌、印章、网上名称是否规范使用管理,年度报告书是否按要求报送并归档保存,是否存在变更注销情况、资质认可材料、相关管理制度等方面,做到了抽查事项全覆盖,为全面掌握事业单位法人运行情况和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打好基础。
三是注重现场核查真实性。立足依法依规、权责一致、公示公开要求,在单位自查自纠基础上,组织人员力量深入县林业局、交通局、民政局、农委、水务局、宣化镇等14个部门和镇所属的27个事业单位,通过现场核查、查阅资料、座谈交流等方式,详细掌握单位名称、宗旨和业务范围、单位地址、开办资金、举办单位等登记事项报告情况和单位业务运行情况,核查发现问题5个,下发整改通知书27份。
四是注重问题整改及时性。按照单位自查、实地核查、整改落实、结果处理等程序,对核查发现的问题,建立整改台账,实行销号整改。目前,被抽查的27个事业单位法人,对照反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正本未按要求在办公室醒目位置悬挂、法定代表人职务变动未及时进行变更登记、宗旨和业务范围实际运行情况与核准登记情况不一致、开办资金与资产负债表净资产合计数额不符、资料整理不规范等5个方面的问题,即知即改、立行立改,所有问题已全部整改,整改情况统一进行了通报。(高台县编办 邓继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