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编办三举措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来源: | 发布日期:2017-08-10 】 【选择字号:

县编办三举措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县编办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为契机,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厘清主体责任清单,明确主体责任内容,强化主体责任担当,使责任具体化、条目化,确保业务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同安排同部署同研究同落实,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

一是结合工作“讲责”。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工作总体部署,与机构编制业务工作一起抓,确保完成党风廉政建设各项任务。明确“一把手”为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做到工作职责覆盖到哪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延伸到哪里,对重要任务、重点工作和重大问题,亲自组织落实和协调解决。

二是制定清单“定责”。细化领导班子及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岗位职责,通过班子成员主动领、亲自提的方式,在“共性”工作的基础上突出“个性化”制定责任清单,做到个人清单与班子责任清单无缝对接,防止漏项,班子成员按照‘一岗双责’要求,主动认领领导班子责任清单内容,主动承担分管范围内的主体责任。同时将反腐倡廉工作任务分解到各单位民、各股室和个人,层层签订责任书,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渗透到每个重点环节、重点部位和重点人员。

三是民主监督“履责”。将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进行公示,亮出底子,使干部群众对班子成员所承担责任一目了然,自觉接受全体干部职工和群众的监督,坚持做到年初定计划、年中常检查、年末细总结,全年必考核。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全面落实“一岗双责”,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认真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问题,对加强改进工作提出具体要求,在抓好成效上下功夫,不断推动机构编制工作持续健康发展。

 

                                                              (张永磊)